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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營性網絡游戲公司的監管部門詳解
綜合相關法律規定,對網絡游戲運營商及其運營的網絡游戲實施監管的主要部門為工業和信息化部(以下簡稱“工信部”)、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以下簡稱“廣電總局”)、文化部(以下簡稱“文化部”)。
其中,工信部負責網絡游戲運營企業的《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的核發。文化部是網絡游戲的主管部門,負責網絡游戲相關產業規劃、產業基地、項目建設、會展交易和市場監管,廣電總局負責對游戲出版物的網上出版發行進行前置審批。一旦上網,完全由文化部管理。對經新聞出版總署前置審批過的網絡游戲,文化部應允許上網,不再重復審查,并在管理中嚴格按照廣電總局前置審批的內容管理;網絡游戲出版物未經廣電總局前置審批擅自上網的,由文化部負責指導文化市場執法隊伍進行查處,廣電總局不直接對上網的網絡游戲進行處理。但就進口游戲而言,其在上網運營前除需取得出版批準外,還需通過文化部的內容審查。